公开招租公告
绥山镇荷叶村地处峨眉山市后花园,川桃公路穿村而过,距离城区10公里,距零公里26公里,海拔至米,具有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优势,今有改造后的一民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民宿的情况
此次招租标的为二期民宿。包含:7套房间,7个卫生间,1个公厕,1个厨房,1个露天平台(平方),花台60平方,1个公共休闲区40平方,1个停车场,一个化粪池,外加5亩环境打造土地。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
二、参与竞租的条件
承租者对民宿所从事的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违背的行业,在生产经营期间需服从荷叶村村集体的统一指导管理。
三、参与竞租者须知
1、出租年限:5年,从签订出租协议之日起计算。
2、竞租方式:统一报价,合作社将结合竞标人(单位)报价、经营管理经验、履约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优先。
3、付款方式:竞得人在竞标结束后的7日内签订合同并一次性支付5万元抵押金。
4、保证金:竞租人报名时必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元。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竞得人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不退还,如竞得人按照《民宿使用权出租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相关费用,则竞租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时作相应扣减)。如竞得人不按照《民宿使用权出租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不退还保证金,还应赔偿本单位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5、竞租底价及租金收取:竞租最低价为7万元。租金收取:(一)竞租人每5年付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5年的优先,如:竞租价7万元,合计35万元;(二)如竞租人一年一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中标价每年递增,以此类推至5年期满。每年递增数量由竞租人与经济联合社另行商议。
6、竞租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7、待二期民宿竣工验收通过后,经济联合社方将二期民宿交付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后一个月内完善所有内部设施并能营业。
8、竞租人因经营管理需要完善周边配套设施的,在经过招租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完善、修葺。租赁关系结束,按照来修去丢的原则处理。
9、承租后只能用于经营住宿、休闲娱乐,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等改变民宿性质的用途。
10、在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1、违约责任:
(1)出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出租方应赔偿承租方等同于当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并全额退还已缴纳未发生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等同于当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并且出租方不退还已缴纳未发生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内,出租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上述第一条赔偿相应违约金。
12、报名时间和地点:年7月14日至年7月23日止,每天9点-17点(节假日除外),峨眉山市绥山镇荷叶村村民委员会。
13、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报名时须交足竞租保证金。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
夏女士联系
峨眉山市绥山镇荷叶村经济联合社
年7月14日
为了帮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到荷叶村二期民宿,小编将民宿图附上啦,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哦!
来源:绥闻乐见
编辑:庄少轩
校稿:赵忆
审核: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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