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房屋出租户(房东)
防疫责任的通告
荷叶村各房屋出租户(房东):因疫情防控需要,各房屋出租户(房东)必须严格落实对房屋承租人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出租户(房东)是出租房屋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请配合组长进行一户一表登记和动员新居民扫码进群,不得漏报、瞒报。
2.出租户(房东)应立即通知现有承租人必须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3.各出租户(房东)要积极配合社区落实防疫管控措施,加强对租户的防疫宣传和教育。
4.各出租户(房东)若发现承租人中有发热、呼吸道不适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社区。
5.不按本通告要求执行,由此产生防疫后果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出租户(房东)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近期非必要不远行!
荷叶村年3月21日请房东让现有承租人扫描以下
新居民联络群